为引导鼓励创作更多展现四川税务好形象、讲好四川税收好故事的新闻宣传作品,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面向全省税务系统和各级新闻媒体征集优秀税收新闻作品,欢迎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刊播及创作的以报道和反映四川省税务系统相关工作及人物为主体的涉税新闻作品。

二、作品类别

(一)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以及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消息类新闻报道。

(二)通讯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

(三)广播电视图片类:包括消息报道、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播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使用在各级税务“两微一端”(包括行业网)、各级政府融媒体平台、新闻媒体,反映四川税收工作及人物的原创新闻摄影作品。

三、奖项设置

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图片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另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向获奖作品主创人员颁发证书、奖金、奖品。对一、二、三等奖作品,将集中在中国税务网展示展播,并通过四川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展示,择优向总局网站新媒体、税收文学专刊和新闻媒体等推荐。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二)征集数量

各市、州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州局)报送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图片类每类不少于3件;摄影作品类不少于10件,单个摄影者作品不超过5幅。税务系统外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荐或他荐报送总计不超过5件符合征集要求的新闻作品参加活动。

(三)作品格式要求

1.参与征集的作品须提供200字以内推荐理由,并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刊发采用情况等,摄影作品需标注摄影时间、地点和图解说明。

2.文字类作品以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

3.摄影作品格式为JPGE,每幅文件大小不得低于2MB。单幅、组照(组图不超过5幅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手机照(原图)、相机照均可。可适当裁剪及调整对比度,但不得后期合成、添加、改变原有摄影元素。

(四)征集方式

1.税务系统内以市州局为单位进行报送,每件参加作品均需填写《“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作品信息表》,并与作品电子版放在各自类别的压缩包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2.税务系统外单位和个人报送,参加单位或个人填写《“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作品信息表》,并与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3.请在投稿邮件上注明“四川税务好新闻投稿”,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为“征集类别+作品标题”,比如:通讯类《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纪实》。

五、注意事项

(一)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作品信息表》,因填写错误或空缺导致无法参加的责任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二)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应保证报送作品未侵犯他人著作、商标、字号、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及肖像、姓名、名称等其他合法权利,若有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资格、收回证书奖金,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承担。

(三)一经投稿,即视为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授权本组委会对参加作品享有改编权、汇编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发权等以实现税收宣传目的而合理使用参加作品的一切权利。

(四)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共同组成征集活动组委会,并拥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六、活动评奖

(一)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征集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两轮评审,第二轮评审为终审。终审结束后即公示获奖作品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公开发布获奖名单,通过邮寄、汇款等方式寄送奖品奖金和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颁发。

(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cswrmt@qq.com

组委会联系人:吴  杰 02861324283 18228049399;李光超 13908068199

附件:“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作品信息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中国税务杂志社

                                           2021年12月3日